交首付时开发商没有与自己签订购房合同(准现房已开盘),自己首次购房也没有问这件事情,现在交首付一个多月了,手里只有一个收据(类似发票),想知道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是不是应该立即签订合同?不签合同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我在山东德州,有类似经历的各位 可以指点一下,拜托。外地的就拜托不要复制其他地方的答案了德州楼盘 想骗咱估计他也办不了,就是想知道其中玩的猫腻,这几天正在联系,到时候会把售楼处和卖楼的人公布一下 德州买房的朋友可以借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