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理发店上班,签了合同,合同上写了每个月要扣一百伙食费,扣满一千块,还有半个月工资,没有做满合同期就扣掉,十月份我是直接辞职不做了,没提前说,合同上也没写提前辞职报告什么的,十月二十号去结工资,工资才一千七,扣掉一半又扣一百伙食费还有迟到的个提前预支的,结果倒欠一百多,心里很不舒服,白干一个月了…那半个月工资和伙食费能拿回来吗?伙食费就是押金,本来就包伙食的,合同上写的是伙食费…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合同上过于员工的福利待遇都没有,我感觉很不公平…请给我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