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未婚生子,现在双方分居要分手~请教几个问题

背景介绍:男方24岁,女方19岁,两人同居未婚生子,现在孩子已经 一周岁多了,两人因感情不合要分手,现在已经 分居半年多,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现在女方把孩子扔在男方家自己跑回老家了,男方现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愿意支付。这种情况,女方是否有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
2、女方现在说分手要分男方家一半的家产,但是问题是男方家的财产都是他父亲的,男方本人上班族无房无车无财产,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是否合理?
3、女方怀孕期间在医院上厕所摔倒,导致头部受伤,现在孩子生完留下后遗症说常会头痛,说是因为男方看护不周导致,要求男方赔偿。

目前问题就以上三点,麻烦对此类问题比较有研究的律师,说一说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1、女方有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双方均有抚养义务。
2、“女方现在说分手要分男方家一半的家产,但是问题是男方家的财产都是他父亲的,男方本人上班族无房无车无财产”,如你所说这种情况就不应该分。分财产的情况只限于你们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置办的财产。通俗点说,未婚同居就如“合伙”一样,不会牵涉到除双方外的其他方的财产。
3、“女方怀孕期间在医院上厕所摔倒,导致头部受伤,现在孩子生完留下后遗症说常会头痛,说是因为男方看护不周导致,要求男方赔偿”,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但如果你经济条件可以,补偿点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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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0
1、女方有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用。
2、女方主张分家产于法无据,因为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同理,没有结婚,没有夫妻互相扶助的法定义务,所以不可以向男方主张赔偿,因为男方没有看护义务。但是基于道德考虑,可以协商适当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0
1、虽是非婚生子女,但孩子父母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因此,孩子母亲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2、如果你所说财产都是男方婚前所有或其父母所有,则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最多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3、第三项赔偿无法律依据,并非男方过错行为所致。
第3个回答  2012-10-20
支持一下,但是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