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男方24岁,女方19岁,两人同居未婚生子,现在孩子已经 一周岁多了,两人因感情不合要分手,现在已经 分居半年多,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现在女方把孩子扔在男方家自己跑回老家了,男方现要求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不愿意支付。这种情况,女方是否有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
2、女方现在说分手要分男方家一半的家产,但是问题是男方家的财产都是他父亲的,男方本人上班族无房无车无财产,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是否合理?
3、女方怀孕期间在医院上厕所摔倒,导致头部受伤,现在孩子生完留下后遗症说常会头痛,说是因为男方看护不周导致,要求男方赔偿。
目前问题就以上三点,麻烦对此类问题比较有研究的律师,说一说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