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被后面冲上来的摩托车追尾,摩托车司机受伤,交警说要我押医药费才肯放车,有道理吗?

我小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前面是个丁字路口准备左转弯,但是还没转,只是轻踩了下刹车,后面飞速而来的摩托车撞在了我后保险杠的右边部分,人车摔倒,摩托车驾驶员小腿骨折,医院看病需要2万多元。交警认定说我有保险,出于人道主义付次要责任,他们负主要责任,我也同意了,但是问题就来了,他们付不出医药费,说让我先垫付,我也没钱,但还是先到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加强险1万元的费用,但是交警说还剩下15000元,让我再押5000元才肯放车。请问:交警让我押钱是合情合理的吗?我没有钱,是不是车子就不放或一直拖着吗?我修理保险钢的费用(70%)和停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我可以向主责方要,但主责方没有押钱到交警队,我以后问谁要去?
关于这事,我想法是:1、第一个就是肯定不能垫钱。2、交警队不押钱不放车的做法,我也去和他们理论了,交通法规也找去了,交警就坚持不押钱不放车。我应该怎么办?找法律的话请律师也要很多费用,我自己可以写诉讼状直接给法院吗?3、交警队要我交钱的理由和计算方法是这样的:总共看病医院说大概需要24000左右,交强险10000是本身就应该赔给他们的(但也是我先去申请垫付的),剩下13000,你们负责30%(4000多元左右),交警说让我再押5000元到交警队才肯放车,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个人意见:
1、次要责任只承担对方总费用的30%。(注意:总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在此范围内,你有义务去先行垫付。超出这个部分,可以不予垫付。并且在垫付时扣除你自己修车时产生的费用(保险拒付而应由对方承担的70%的那部分)。
2、并不是说交强险一万就是应该赔他们的,而是保险公司也只赔付对方医疗费用的30%。(这一点你可以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
3、另外需要提出的是:如果24000仅仅是医疗费,不包括误工费(休养期间收入,以其本人收入证明为证据,无工作者以当地城乡居民平均收入为标准)、营养费(地方标准)、护理费(地方标准)等。那总费用将有所增加。这些项目算进去,总费用将远远超出三万元。这样你先行垫付的一万元就不够了,所以要求你在垫付5000元是有根据的。
4、不能否认的是警方处于保护弱者的立场出发,往往会让有保险的机动车乙方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这在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否则也不会出现目前摩托车、电动车严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乱象!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出现这种受伤事故,在交警调解时一定要认真考虑后才同意交警的调解,如果只是皮外伤,车辆损坏等小事故,可以同意承担一定责任,毕竟简洁快速。但是出现较大伤情的情况如骨折,涉及到休养期间较长,还存在二次治疗的可能,费用也相对较高,尤其在没有第三者商业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慎重。否则往往引起意想不到的后果。追问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确实没钱垫付,但交警不放车我该怎么办?
另外,关于营养费(地方标准)、护理费(地方标准),伤残费等,交警说我的交强险内在11万之内都会赔的,是不是真的?

追答

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只有在死亡或者有伤残等级的情况才能赔付11万,一般医疗费最高1万。你可以问保险公司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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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8
和谐嘛!懂不。受害方得不到钱他也会去法院和你打官司的!交警只是调解和划分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10-18
不合理,肯定摩托车找了关系!吭了你!追问

没有关系,只是交警说保护弱者,而且摩托车拍照都没有,主要是他们也没有钱垫付医药费,交警说就让我来垫,我觉得很没道理,也没垫,但现在交警队不放车

第3个回答  2012-10-18
交由法律处理
第4个回答  2012-10-18
进官呗,你也太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