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前面是个丁字路口准备左转弯,但是还没转,只是轻踩了下刹车,后面飞速而来的摩托车撞在了我后保险杠的右边部分,人车摔倒,摩托车驾驶员小腿骨折,医院看病需要2万多元。交警认定说我有保险,出于人道主义付次要责任,他们负主要责任,我也同意了,但是问题就来了,他们付不出医药费,说让我先垫付,我也没钱,但还是先到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加强险1万元的费用,但是交警说还剩下15000元,让我再押5000元才肯放车。请问:交警让我押钱是合情合理的吗?我没有钱,是不是车子就不放或一直拖着吗?我修理保险钢的费用(70%)和停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我可以向主责方要,但主责方没有押钱到交警队,我以后问谁要去?
关于这事,我想法是:1、第一个就是肯定不能垫钱。2、交警队不押钱不放车的做法,我也去和他们理论了,交通法规也找去了,交警就坚持不押钱不放车。我应该怎么办?找法律的话请律师也要很多费用,我自己可以写诉讼状直接给法院吗?3、交警队要我交钱的理由和计算方法是这样的:总共看病医院说大概需要24000左右,交强险10000是本身就应该赔给他们的(但也是我先去申请垫付的),剩下13000,你们负责30%(4000多元左右),交警说让我再押5000元到交警队才肯放车,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确实没钱垫付,但交警不放车我该怎么办?
另外,关于营养费(地方标准)、护理费(地方标准),伤残费等,交警说我的交强险内在11万之内都会赔的,是不是真的?
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只有在死亡或者有伤残等级的情况才能赔付11万,一般医疗费最高1万。你可以问保险公司是不是这样。
没有关系,只是交警说保护弱者,而且摩托车拍照都没有,主要是他们也没有钱垫付医药费,交警说就让我来垫,我觉得很没道理,也没垫,但现在交警队不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