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国家赔偿,向什么机关申请

2013年1月16号下午2点应涉嫌盗窃工地的电缆被抓,同案有一人早上就被抓了(李X)。警察问我偷没偷,我说没有,警察说李都已经交代清楚了说你们2个偷的,还有收废品(报案人)的也指认你,我还是说没有。警察就把我拉到卫生间打我,我受不了了所以认了。同时警察说有3个人偷的还有一个是谁,我说晚上天太黑看不清楚,警察就拿了一张照片给我看,我一看是李X的儿子(小李) ,我当时想李X你冤枉我,我就冤枉你儿子,所以冤枉我就供认小李了。2月21号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到了3月22号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2014年3月19号,因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证据补充:我认的口供是因为我是在那建筑工地做水电1年了,水电我做了10多年,习惯使然没有乱编和警察诱导,所以有很多巧合。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查清楚了我真的没有做过,请问我可以怎么做

您好,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如果您想要申请国家赔偿,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追问

我自己承认偷过的,虽然警察刑讯逼供,可是我没证据,也可以吗?可以的话向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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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