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我9月份非正常离职的,8月份的工资。我能得到吗?

如果公司不给,。我该怎么办

  1、员工只要付出了劳动,那么就是一定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因为员工非正常离职,单位可能给予员工纪律处罚以及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但是工资部分是不能扣除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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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可以 下个月去拿追问

如果公司部给,我应该怎么办

追答

12333打电话 你们签合同了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5
蛮难的
你应该属于自动离职,这种在处理上一般和即辞即走是一样处理,劳动法是规定最多可以扣一个月基本工资的
所以如果你还有加班费什么的肯定是可以拿到的,但是如果你的工资构成只有基本工资就看你们单位强不强硬了
第3个回答  2012-09-25
可以得到,8月份你正常上班,下发薪的话你9月底前可以得到工资,如果没有你可以找单位的人力部门询问,你说的非正常离职,不应该影响你拿到8月份的工资,8月份你还在这个公司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你的出勤的实际情况和记录要完善。追问

谢谢你呀,不过只能给一个满意答案,我再提问一个,给你分吧

追答

如果他不给,你可以询问他为什么不给的合理理由,如果你认可,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认为他不合理或者是不符合劳动法,可以找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应他们违法情况提出仲裁解决。不是很复杂,只要你的劳动合法,并且情况属实,找劳动部门反应情况很简单。

追问

你来我的另一个提问,给你分呀,我都提问了,你不来我也不能给别人呀

第4个回答  2012-09-25
什么样的非正常离职?自己走的?还是公司赶你走的?自己走的肯定不能拿到,工作没交接,如果我是公司我还要追索你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5个回答  2012-09-25
当然能得到,要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第6个回答  2012-09-25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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