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09-29
当业主提出不需要有关物业服务或者因出国等原因没有享受物业服务而拒绝缴费,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说,在物业已经按照约定以及规定全面履行了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但由于选聘物业是业主共同的决定,只要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业主以前述理由所提的抗辩属于权利滥用,有损业主自治机制和物业服务秩序,所以不会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