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

如题所述

行政行为跟民事行为的区别:

一、定义上不同

1、行政行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影响了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执法的行为;

2、民事行为的主体是平等的公民,公务人员违反民法的,代表的是普通公民而不是国家人员。


二、构成的条件不同

就税务违法行为来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精神,一般只要具备了偷税、逃避追缴税款、抗税行为或者其他违反税务管理制度行为的客观要件,就构成税务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纳税人或税务管理的特定对象,同时应当是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主体。民事行为主要是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其构成条件主要有两条:

(1)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2)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三、性质不同

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要受处罚或罚金,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

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商法,民法,姻婚法,继承法,经济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违法责任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这里一般体现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私法性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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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1
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不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所作的行为,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或个人没有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为,没有针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行为,都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既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立法),也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其法律特征为: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
民事行为:是指平等主体(公民或法人)之间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公法上,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行为的主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履行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内部特定的机构以及被授权或受委托的社会组织;二是行为的权利或权力属性,作出行政行为所凭借的法律支撑是国家行政权,这种权力具有职权和职责双重性,是不得任意处分的;三是行为的法律效果,行政行为是行政公权力作用于公民或法人私权利的行为,必定对公民或法人的私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广泛性。
与此相对应,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也可以从以上三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民事行为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基于这种平等,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设立、变更或终止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行政行为的主体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因为处于代表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应然地位,而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优益权,其意思表示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其意思表示具有服从性。其次,民事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是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受到私法的调整,当事人双方可以充分协商根据意思自治来重新调整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行为合法所着重强调的是实体上的真意性,而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是公法上的权力义务,受到公法的调整,行为的作出通常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着重强调的往往是程序上的合法性。再次,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影响范围往往只在一部分私人主体之间发生,不具有广泛性,而行政行为则不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03
行政行为一方主体为国家机关,一方为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民事行为双方都为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3个回答  2018-05-01
被处罚_行政相对人
处罚方_行政机关
处罚的行为_行政行为

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有能力完成相应的义务不能是智障之类的吧,不违法,交易内容要表达清晰)随时可变更,平等交易

我更具自己理解解释的一楼,请大家帮我看看,,,和一些地方解释一下,。。。。
第4个回答  2012-10-17
  公法上,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行为的主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履行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内部特定的机构以及被授权或受委托的社会组织;二是行为的权利或权力属性,作出行政行为所凭借的法律支撑是国家行政权,这种权力具有职权和职责双重性,是不得任意处分的;三是行为的法律效果,行政行为是行政公权力作用于公民或法人私权利的行为,必定对公民或法人的私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广泛性。

  与此相对应,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也可以从以上三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民事行为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基于这种平等,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设立、变更或终止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行政行为的主体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因为处于代表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应然地位,而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优益权,其意思表示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其意思表示具有服从性。其次,民事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是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受到私法的调整,当事人双方可以充分协商根据意思自治来重新调整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行为合法所着重强调的是实体上的真意性,而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是公法上的权力义务,受到公法的调整,行为的作出通常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着重强调的往往是程序上的合法性。再次,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影响范围往往只在一部分私人主体之间发生,不具有广泛性,而行政行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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