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租房漏水殃及楼下,关于维修和赔偿的问题

年假的时候回家,自己租的房子跑水把楼下给淹了,原因是由于天气寒冷以及水管老化。因为自己的水闸还负责另外一家人的供水,所以在走的时候并没有把水闸关闭。
楼下的邻居在联系不上我的情况下请求物业部门切断了我房的供水管,并提出索赔要求。
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中介、房东以及邻居、物业的责任问题?还有具体如何维修,如何赔偿?

由于水管漏水是天气寒冷以及水管老化.

根据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可见,

1/维修责任:损坏管道的维修,由房东负责.

2/赔偿责任:跑水淹了楼下,这个赔偿的责任区分如下

与中介无关,中介只是促成你们租房交易,那有介绍结婚还要包生儿子的?

物业只是维护公共部分,所以一般与物业无关.如果故障是发生在水表以前,与供水部门有关.如果是在水表以后,与供水部门无关.如果是物业负责供水管道,就由物业负责.

因为水闸还负责另外一家人的供水,说明你不是故意不关水闸,是按照要求使用的,根据第218条,你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一方面是天灾,另一方面,如果是发生在水表以后的,就是房东没有尽到维护的责任,管道老化的导致的,所以,由房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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