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两宅怎样合法确权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 如果农民通过合法的转让或赠予获得多套住宅,这些住宅应予以土地确权,因为这是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对于那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未经许可擅自建造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情况,非法占用的部分应予以没收。没收过程中是否提供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3. 宅基地使用权应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在确权登记时应登记至“户”。
4. 对于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且未获批准另行建房居住的情况,如果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并在农民集体同意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补办用地手续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5. 未分户居住的农户,如果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未超过分户后的合计建房用地标准,应按实际使用面积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否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人均土地较少,无法保障每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能够实现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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