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6年多,发生工伤,工伤鉴定为9级,现工厂终止合同,想请问一下,能拿到多少补助金及赔偿

在工厂上班6年多(电工),发生工伤,工伤鉴定为9级,现工厂终止合同,想请问一下,能拿到多少补助金及赔偿.上班期间每个月拿到手的钱是2400元以上.合同是6年前签订的(基本工资为550元/月加保险补助).现四川乐山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
网上查询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工资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5个月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2个月工资

问题:1.上面三条有没有错
2.补助金中所谓的工资是按实际拿到的手的工资补助还是按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或地方最低工资补助.
3.上班时间有6年多,听他们说解除合同后,工厂还应按一年工龄赔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说法成立吗?有什么先决条件吗?
4.三个补助金,我应分别找谁拿钱.
5.还有没有其它什么赔偿.
谢谢先,希望专业人士帮帮忙
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

  问题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011年1月1日前认定为工伤的是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你受伤前平均工资是2400元以上
  计算:2400元以上X9=21600元(2011年1月1日前认定为工伤的为19200元)
  劳动合同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所说的标准不是四川省的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10个月。2010年乐山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88.75元(2011年的尚未公布)
  计算:1988.75X(6+10)=31820元

  问题2:
  这个问题其实我上面已经回答了,本人工资是你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就是你伤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合计数除以12得到的平均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这个本人工资不能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988.75X60%)

  问题3:
  “现工厂终止合同”是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是前者,单位不再续签,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就是你说的“一年工龄赔付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按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如果是后者,属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单位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

  问题4:
  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问题5:
  如果单位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就没有其他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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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伤残为10个月
2,补助金按当地上年人均工资标准计算
3,工厂解除 合同,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资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解除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需要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4,一悦铃性就业补助金由工厂发放;其他两项由工伤保险支付
5,如果单位没有超时加班、不缴社保、拖欠工资之类违法用工的情况 ,应该没有其他赔偿了
第2个回答  2012-03-30
1、四川省: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参照成都市)标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6个月。
2、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如果员工没有错误,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六个月以下半个月工资。大约是6个月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基本没有了。
第3个回答  2012-03-30
你好,楼主!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解答:
问题1和问题2: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9级伤残合计为16个月(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二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即《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对于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基数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的统计局和社保局。
问题3、应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先决条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问题4、分别找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问题5、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0、32、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还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条,第34条、第2条的赔偿方面作为赔偿补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2-03-30
要看你出工伤的时间,若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则按修正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社平工资。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等时机支出费用。
若不是你主动辞职或不愿续签,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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