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问题?

财政部的部门规章的效力于深圳市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相等??
不是说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是大于较大的市政府规章效力吗?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 第二项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可见,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相同。地方性法规不属于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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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1
道理很简单,财政部并不能直接管理深圳市政府,它只能直管深圳市财政局,所以他们的规章并不能分出大小,广东省政府能大于深圳市政府,但是和财政部相比还是平级的,财政部部长并不比广东省省长牛,因此出了冲突不一致就有广东省和财政部的共同上级即中央人民政府,也就是国务院解决.
第2个回答  2012-03-30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效力等同,人民法院认为它们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解释或裁决。人大高于政府,法律法规效力高于规章。
第3个回答  2012-03-31
因为深圳市是经济特区,可作变通,有可能效力不一样
第4个回答  2012-03-30
是的 一样高 有争议国务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