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在宣城市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对于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男女双方年龄需分别达到22岁(男)和20岁(女)以上
      双方自愿
      双方均无配偶
      身体健康,无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
      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提供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无户口簿或身份证可提交相关证明


    离婚登记需提供:

      已婚夫妻关系证明
      双方自愿,对孩子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
      所需文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和离婚介绍信
      同样允许使用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需要出具未婚或单身证明时,需按照以下步骤:

      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办事处、乡镇政府或民政办审核盖章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若结婚证信息不一致,需提供: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需补领的材料包括:

      查阅登记档案,旧登记者至社会事务科,新登记者至婚姻登记处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查档证明补领
      无法查阅档案时,需社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审核盖章



民政局的办公时间和地点如下: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办公地点: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中山路78号,市中医院旁,可乘5、7路公交车直达

如有疑问,可咨询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