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年终奖的月份请假1.5天,单位以((月薪+年终奖)/21)*1.5来扣我的工资合理吗?这样的话,加班又怎么算呢?

这个月单位把年终奖合并到工资里来发,我请了1.5天的假,单位是以 月薪+年终奖 的基数来扣我的工资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觉得应该按 月薪来扣才合理,年终奖算是福利。退一步说,如果是以这为基数,那当月我加班岂不是也应该按 月薪+年终奖 为基数算加班费?请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年终奖和平时的请假关系不大,如果有规定年终奖和出勤日期挂钩的话,那么要翻出每一个人一年的考勤记录来才算的明白。
你们公司把年终奖和月薪合并发放,其实也是不对的。因为年终奖是可以分摊到12个月的,这样大家要缴纳的税要少一些,否则都放在一个月发放,税率会高,自然交的税也多了。这个财务应该懂得怎么操作的。
你说的很对,请假扣的是日工资,不是日奖金。所以这个可以和算工资的沟通一下即可。应该没什么难理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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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是不合理的
如果真要扣这1.5天也是按年终奖/261*1.5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