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单位把年终奖合并到工资里来发,我请了1.5天的假,单位是以 月薪+年终奖 的基数来扣我的工资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觉得应该按 月薪来扣才合理,年终奖算是福利。退一步说,如果是以这为基数,那当月我加班岂不是也应该按 月薪+年终奖 为基数算加班费?请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