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人打了,没两天就好了,他们找人让公安把我抓了,扣了我两个多月,还不让家人探监,拿了几万块钱才让我出来,他们都没什么打伤的证明,
就是打人拘留啊,不是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吗?都没判刑,是无罪释放,我想问问公安局这样做合法吗?不让探监啊
你可以告公安局: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没有任何依据就对公民拘禁长达2个月,当然是违法的,可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