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迟到了,老师就不让儿童上课,老师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也是宪法中加以规定的公民的受教育权。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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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9
剥夺公民受教育的权力,体罚学生,很多的。。。。。。
第2个回答  2012-04-09
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