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半年多了,签合同的时候只有一份在公司,我们个人手里没有合同

而且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交任何保险,我是不是应该讨回我的保险费,应该走那些程序,还有礼拜六上班算不算加班?

首先,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或者每天不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算加班,这个看各个公司怎么安排上班(比如每天工作8小时,或者上3休4,上4休3)

如果周六上班,你的总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0个小时,不算加班。如果超过,必须按照加班规定给加班费。

保险,是另外一回事。正式员工,必须有3份合同,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由当地人才市场(或者劳务中介),同样,合同上必须有3个签字(章),个人,公司法人,劳动部门。正式员工试用期也是要交保险的。5险1金

非正式员工,比如实习生,公司是可以不交保险的,因为从劳动关系上讲,实习生还未毕业,户籍,档案等都还在学校,有点类似劳动中介(学校是中介),所以公司不会和你签订正式合同,顶多是实习合同或者不签合同。追问

可我已经工作半年多了,早就过了实习期,而且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按照8小时计算的,我应该走那些程序维护我的权益?

追答

第一,收集相关资料,比如,薪资单,合同(复印件也行),考勤记录等。

第二,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局,或者仲裁委。

第三,投诉无果的话,可以考虑起诉公司。

一般来说,投诉到仲裁委,公司就会作出改善,毕竟这个事闹大了,影响公司形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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