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是无效赠与?

如题所述

赠与合同需要遵守《民法典》规定,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案例

郑某与朱某系夫妻。2007年郑某与陈某相识并发展为婚外情。郑某为了讨好陈某,安排其在与朱某共同购买的房屋中居住。2008年,事情败露,郑某自觉愧对妻子,向陈某提出分手,赠与陈某现居房屋作为补偿,陈某表示同意。朱某得知此事后,要求陈某立即返还房屋,陈某则以郑某自愿赠房屋为由拒绝返还。

判决结果: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郑某因非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违反了社会公德,系属无效行为,在判决生后应立即将该房屋归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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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7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是无效赠与: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扩展资料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

1、释义区别: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2)“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

2、行为区别:

(1)赠与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2)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

3、赠送区别:

(1)“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

(2)“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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