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些什么?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3月18日,山东省市人民政府施行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共设定5章54条。包含条例、政府部门职责、单位、企业职责、监管与责任追究制度、附录等5章内容。
依据《规定》,建立了行政部门负责制的标准,坚持不懈管领域需要管安全性、管业务流程务必管安全性、管生产运营务必管安全性和谁负责人谁承担、谁审核谁承担、谁监管谁负责。与此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标准,实行所在地监管与等级分类监管紧密结合、以所在地监管为主导。确立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
在政府部门职责上,将安全生产列入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规划。确立政府部门安委会办公室建在应急管理部门。在单位职责上,将各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上的一同职责开展了梳理和提炼出。确立等级分类监管的职责区划。非常值得留意的是,《规定》新增加了中间驻鲁相关公司的职责,对邮政、通信、矿山开采监督、航空公司、银保监、大河河务等11家中间驻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开展确立。
在监管与责任追究制度上。要求了按时汇报、安全生产考评、一票否决及其通告提醒谈话等规章制度。明确提出存有产生比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是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影响的、持续产生意外且危害很大的情况,对相关市人民政府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与此同时,在法律依据一部分,要求了各个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玩忽职守个人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