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警察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司法干警和政法干警的区别是所属的部门不同,称谓不同。政法干警,就是指政法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中的在编工作人员,司法干警则特指法院(广义的也包括检察院)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狭义上来说,司法干警指司法行政干警。政法干警包括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公检法都要求专业,司法行政宽一些。

政法干警指的是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以及公安机关的干警,培训两年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包括法官、检察官(本科、研究生层次),和警察(专科和专升本,公安干警、监狱警察和司法警察)。

司法干察其实是指法院、检察院的内部警察。 监狱、劳教属于司法部(厅、局)管辖,司法部(厅、局)为司法行政系统,所以监狱、劳教警察也称为司法行政警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人民警察教育事业,对人民警察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警察业务等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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