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怎么进行二次报销

如题所述

导语
      每年的上半年将会完成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报销流程均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进行相关信息互联互通,不需要职工本人申请和跑腿奔波。

北京职工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

1.北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对困难群体有什么倾斜政策?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四类困难人员,其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2.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什么时候开始?
      正常情况下,每年的上半年将会完成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
北京职工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分三步):
第一步:
      医保信息系统筛查统计出“上一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的参保职工信息。
第二步:
      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以上参保职工信息通知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核实并提供该职工“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情况和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金额(信息系统同步自动采集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金额)。
第三步: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金额”信息返回医保经办机构后,由医保信息系统根据大病医疗保障报销政策自动计算出报销金额。医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大病医疗保障报销金额打入职工参保时绑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以上报销流程均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进行相关信息互联互通,不需要职工本人申请和跑腿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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