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政策
1.申办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或江西省其他县在我县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可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保障标准: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825元,即常补对象为每人每月825元,非常补对象分为三档,B档为每人每月530元,C档为每人每月480元,D档为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600元,即常补对象为每人每月600元,非常补对象分为三档,B档为每人每月420元,C档为每人每月365元,D档为每人每月320元。
3.办理程序
4. 申办资料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或户口。
2、书面申请书。
3、因特殊原因无法电子授权的,应填写《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填写城乡低保申请、调查、审批表,并详细说明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
5、因病、因残导致家庭困难的,需提供疾病证明和残疾证明。
6、其他突发灾难导致生活困难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