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成都中心城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以中心城区户籍、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保障对象。年入十万元以上或月入5万元以上者,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人为本区户籍,家庭人数须达到2人或以上,主要申请人为本市正式居民,申请人及联名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无租赁住房。
2.申请单位为本市户籍的单身人员,须持有本市正规城市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拥有自有住房,但无租赁住房。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除成年孤儿),应在市区就业,并与雇主订立劳动(雇佣)协议。
3.申请人为外地农民工,须持有成都市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联名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无租赁住房,申请人在市区就业,并与其签订就业(雇佣)协议,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年人均年收入在40,000以下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者35周岁以上、个人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居住在中心城区的单身居民,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单位收入证明原件(35周岁以上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5岁以下的单身居民,必须提交劳动(雇佣)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未签署就业(雇佣)合同的成年孤儿,需提交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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