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将会于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这是为什么呢?比如一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如果为15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怎么就会会造成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的增加,未来期间是什么时候啊?不是我把无形资产转让后才有收入,有应纳税所得额吗?摊销期间确认什么递延所得税负债啊?请详细解答
可是如果我现在就处置的话,价款应该高于200万,应纳税所得额应高于50万啊,我感觉确认不确认递延的所得税负债没意义啊,毕竟终究是要交处置价款减去计税基础后计算的所得税吧?而且未来期间又是什么呢?我转回递延的所得税负债又是未来期间的什么时候呢?请看明白后解答,谢谢!
追答但若不走递延负债,这多余的50多万会计上是反映不出来要纳税的,因为按照账面价值处理资产会计不体现收益,不用纳税,但是按照税法却需纳税,现在如果不体现出来,就等于低估了税费,高估了利润。
未来处置的时候,或者账面价值减值后转回呀,很确定,很清楚,很有意义呀,请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