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招标直接发包违反了投标招标的什么行为

如题所述

首先看招标人是不是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然后看其行为是否违反: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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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第2个回答  2024-05-18

未经招标直接发包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中关于招标投标的规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未经依法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进行采购活动。这是指在某些需要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中,采购人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而是直接选择供应商进行发包,从而违反了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变更、延期、终止或者作废采购活动。这包括在招标过程中擅自更改招标条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等,或者在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终止或作废招标活动。

泄露或者篡改招标、评审、定标等程序的有关文件、资料或者评审意见等。这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相关人员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信息,或者篡改招标、评审、定标等环节的文件和资料,从而影响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情况下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如紧急工程、特殊工程、小型工程、单一供应商等,但这些情况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手续。如果未经批准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直接发包,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总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可能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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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29
属于无效的行为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