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综合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专项扣除 - 起征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年度收入总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例如,某人的年度收入总额为30万元,专项扣除为6万元,起征点为5000元/月,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则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30万元 - 6万元 - 1.2万元 = 22.8万元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 = 22.8万元 x 20% - 1.692万元 = 3.968万元
因此,该人需要缴纳3.968万元的全年综合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