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的土地革改,是要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农民掌握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谁能够支配土地,谁就是国家的主人。
1956年到1978年,
人民公社的时候,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废除了私有财产的。比方说,这个公社有一百个人,他们公有的土地是一百亩,是怎么个公有法?这一百个人共同耕种这一百亩土地,最后收获的粮食平均分配。事实证明,这种制度无法在当时的中国维持下去。
1978年,土地改革实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个人再次获得了土地所有权 ,承认财产私有。具体是怎么实行的呢?举例说明,比方说,你们家有三口人,你和你爸妈。你爸爸有两个弟弟,这就是三个有
亲属关系的家庭,你家和你两个叔叔的家。三个家庭各自耕种各自的土地,但是生产工具,比方说牛,你们一起筹钱购买,然后共同使用,各自耕地收获的粮食归自己家,这就是家庭联产,承认私有财产。
承包是什么意思?土地实际上归属于农民,但是它以国家公有的形式存在。拿我自己来举例吧,我是
农业户口,我们家的耕地有一部分是完全属于我的,除非我放弃了农业户口,或者去世了,这部分耕地就会回到国家手里,再重新分配给新出生的农村小孩儿,这就是承包的意思,除非你主动放弃或是去世,否则这块耕地会一直属于你。
也就是说,一旦将你的农业户口转走,也就是农转非,就意味着你失去了属于你的那片耕地,再想转回去,基本不可能。如果一直是农业户口的女生嫁给农业户口的男生,她会在男生所在地得到一块重新分配给她的土地,女生的户口是跟着男生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