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媳妇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父母的房产儿媳妇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儿媳尽到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就是将房产赠与儿子。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一、儿媳是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一般的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是均等分配的。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老人立了遗嘱,继承按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立遗嘱,执行法定继承;
3、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儿子女儿一样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发生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实践中,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是法律鼓励子女孝顺尊老,对于没有血缘关系却又尽到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的一种鼓励和认可。
三、儿子不在了,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子去世后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妻子只因婚姻关系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综上所述,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