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陪产假请假理由

如题所述

男方陪产假请假理由,具体如下:
1、理由: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x天和事假X天,请假时间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共计X天。请领导批准。
2、注意事项:
(1)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
(2)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不一样,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要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
(3)请假条正文结束之后,在请假条的右下角写明请假人的姓名,格式是“申请人:某某”,也可以更加具体的注明申请人的部门,格式是“xx部门xx姓名”;
(4)落款写完之后,另起一行,在落款的正下方,注明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是提交请假条的时间,譬如我在今年11月10日写了请假条,在11月16日将请假条提交给了单位相关部门或是相关领导,那么日期一般写“xx年11月16日”。
综上所述,产假是法律专门针对在职妇女产期前后设立的休假待遇,相对的,陪产假是专门为男性设立的休假。陪产假,又名陪护假,护理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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