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买了期房,办理的商业贷款,已经向银行还款4个月。近日,售姐通知我去售楼部办理“预抵押登记合同”,售姐说这合同是为了日后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请问,这合同真是为了办理房产证才签的吗?签了对我有没有坏处?这合同真正“受益”的是谁?
售楼部隔三差五打电话让我赶快去签~后来问了贷款的银行~银行也承认是他们要业主签的~我就想知道~如果我一直不理售楼部的人~不去签这个合同会不会有什么后果呢?
这么做的话开发商难免会给你小鞋穿,比如晚交房,所以,既然对自己无害,签了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