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项目经理与与承包人劳动人事关系情况是什么

如题所述

工程中项目经理与与承包人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个人只同企业有劳动人事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广义的劳动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个发生的一切关系,比方说劳动力的使用、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劳动过程当中与用人单位直接产生的一些列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rd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人事关系这个概念,现行的制度框架里面实际上没有做很好的描述,有各种含义,按照我们现行的理解所谓人事关系就是指公务员、国家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具有公职身份的劳动者,与其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力使用关系。

所谓人事关系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人事关系中单位一方执行的是公职权利,第二个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隶属关系与管理关系,第三个人事关系双方人之间的权利具有法定性,也就是由法律来规定双方自己的空间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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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8
工程中项目经理与与承包人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个人只同企业有劳动人事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8
两个单位的合作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4-28
就是个甲方乙方关系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素质及条件共有以下五点: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10年以上;
(2)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原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设工程类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取得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C级以上证书,并参加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标准培训;
(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两个以上承包范围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取不同项目管理方法,圆满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各项任务;
(5)具备一定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