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砸死人怎么办

甲想自杀,于是从高楼跳下,不巧的是楼下此时刚好有一人乙经过,甲砸到乙,乙当场死亡,甲在去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乙的家人能否主张赔偿?该向谁主张?
这是我自己构思出来的问题,大家也注意到,甲没有故意或者过失。欢迎理论的探讨

乙的家人可以主张赔偿,甲是过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至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高楼下可能会有行人,自己跳下去可能会砸到行人,这些甲都应当预见到,但他一心求死,以至忽略了这一点.而且,他在撞死乙的时候仍然存活,也就是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仍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以他已犯下过失至人死亡罪,只是他不久死去,刑事责任自然消失,但不否认民事责任继续存在,应由他的继承人承担.乙家人可向其求偿,但以继承的份额为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02-23
尽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显然这条规定并不适合本案,因为甲从高楼跳下去是自己的行为,但甲本身并不属于“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本案从性质上说是一般人身伤害侵权事件,甲的自杀行为导致乙死亡,而且乙的死亡确实和甲跳楼有关,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甲应当对乙的死亡承担责任。考虑甲本身并不想让乙死亡,纯属于意外事件,但是乙的死亡的确和甲有关,应该可以适当减轻赔偿,甲主观上并无过错。依据最高法院去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乙的家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甲,乙的家人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法院应该会支持诉求的。甲的死亡不影响赔偿的进行,这个要看甲是否有个人财产了。

另外还要注意甲的个人情况,是不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成年人,成年人的话或者甲是16-18岁之间而且有自己收入来源的,可以起诉甲;如果甲还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甲的监护人,但未必就是其父母。你可以提供详细情况,帮你解释一下。
第2个回答  2006-02-23
高空坠落伤人案件的侵权成立不需要过错,也就是法定的少数几种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况.只要不能证明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那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有些特别,因为坠落物是人体.我国法律没有这个方面的明确规定。但套用高空坠落其他情况的运用和立法精神,即使甲没有过错,但他依然造成了乙死亡的事实,因此甲必须对此进行赔偿.

如果甲是满18周岁,没有精神障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则以遗产为限对乙方进行赔偿,包括死亡抚恤金等等.若甲未满18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全部是从民法角度分析.

从刑法角度来看,这个案例甲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预见乙经过的义务,因此不成立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06-02-23
能!如甲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向其监护权人主张;如甲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向其财产继承人主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2-23
1.甲应对乙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是甲的行为导致了乙的死亡,甲有过错。2.(即使甲没死)甲不承担刑事责任3.乙的家人可以主张赔偿;向甲的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