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校长是厅局级。
高校行政级别是指在中国大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下面所说的行政级别是指高校校长(党委书记或者院长)的行政级别,这是在中国大陆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2010年6月6日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定,高校将取消行政级别。
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中国大陆有三十二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其中加上了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地域分布
北京市(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市(2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东北地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省(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市(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省(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安徽省(1所)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广东省(1所)中山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四川省(1所)四川大学
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
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中国大陆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
1.副部级:985高校中的三十二所(含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2.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3.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应该是副厅级;民办高校不看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校行政级别
厅局级
山西大学是一本大学。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校长或书记级别是厅局级,也就是八至十三级。
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九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协作会”成员。
我国的大学分三类,第一类即的国家级重点大学。985高校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等32所高校的校长或书记为副部级的级别,也就是六至十级;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000年增加7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
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长级: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以上各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行政级别副部长级。除去以上33所大学,其余的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校长或书记级别是厅局级,也就是八至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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