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属于部队系统,在武警部队深化改革之后,按照军是军,警是警的标准,将武装警察部队正式划入我国军队系统。深化武警部队改革,是全面落实党对全国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的战略举措。
武警部队改革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武警部队内卫总队、机动总队和院校、科研机构、训练机构调整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武警黄金、森林、水电和公安消防部队已完成移交;公安边防和警卫部队改制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海警队伍已整体划归武警部队领导指挥,目前正在进行整编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防部:武警部队改革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