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收到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请问有没有说限定拘留多少天可以放人?

现在人被带上了外省当地公安局调查,拘留超过3天了,派出所也没有通知我们。

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 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 检察院同意逮捕的侦查期限为2个月 并可以申请延长1个月,重大、疑难、流窜、交通不便又可申请延长2个月,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还可以延长2个月 之后可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最多1个月 最多2次 之后才是审判 以上只是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还有审判阶段的没有算。
所以才3天 不要急追问

谢谢!那请问公安机关调查到什么时候才会与嫌疑人的家属联系的。我朋友的家属只知道到他被拘留到外省,但实际情况是怎样他们一点都不知道(连他拘留在哪里具体的地址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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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0
刑事拘留是一种为了办理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并非是一种处罚,而是一种中间措施,目的是为了侦办刑事案件。刑事拘留后有几种可能,一是侦查机关收集了基本的犯罪证据,认为符合逮捕的条件的,就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逮捕之后继续侦查,完成侦查后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二是刑事拘留之后查明了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或是行为还不构成犯罪,侦查机关就会释放。三是刑事拘留期满,调查的证据还是不足以逮捕的,但又不能完全排除犯罪嫌疑的,侦查机关可能会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一般来说,第一种情况是最多的,第二种是极少的,第三种也是很少见的。
作为家属,不能仅仅希望侦查机关主动放人,最好积极委托律师与办案单位协调,会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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