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和东莞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如题所述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8〕21号),现就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94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

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

三、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月最低工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小时最低工资。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应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剔除下列项目后构成: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具体的标准正在等待市政府公布

  几经波折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终于要上调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昨日颁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770元/月上调为920元/月。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东莞最少为920元,“正在等待市政府公布。”专家认为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对缓解东莞的招工难有一定的帮助,同时政府更要着力升级产业、增强民工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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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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