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现员工向单位申请,单位已同意为其补缴,但因该员工迟迟不将个人负担部分钱交到单位,导致单位延误补缴五险一金,该员工仲裁,问下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及赔偿金之类的吗?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
您好,是这样,员工4-11月份一直领失业保险金,单位因资料不齐直至11月份才办理招工手续缴纳保险,现该员工要求单位补缴4-11月份五险一金。两个问题,第一,他领失业金的这段时间单位有没有义务给他补缴?补缴的话他以前那部分失业金如何处理?第二,因个人部分的钱未交给单位,单位暂扣他本月工资(工资做出来了,就未发放因跟单位的保险关系还未处理完),可以不?
追答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如果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的话就说明他本人在失业状态,正是因为单位没有购买所以他才能领到失业金,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话要么单位给补缴的同时他本人得退回领取的事业金,因此这段时间的保险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建议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否则单位和个人都有损失。
第二个问题建议不要采取扣工资的处理方式,而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并保留好作为将来争议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