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是说试用期3个月,有工作经验的含试用期内签1年,过了试用期后签合同时,公司变卦合同上是和另外一家公司,我们变成外派员工了,而且是签2年。这样签和不签我们都没好处了,公司想裁就这样裁掉你了,可能他们这样做和新劳动法有关,本人也不怕找不到其他工作,本来还觉得该单位不错,准备长期发展呢。但干了3个月后才告诉你,个人太吃亏了,不知道有人遇见或听过这种事没,有什么建议么?
是一国企的全资子公司,电信方面的,我是内部推荐,然后笔试、面试后进来的,当时一直催他们签合同,然后说得一批一批地签,就信了,没想到会这样。当时还拿到其他公司的offer的,看这家福利最好,才过来的,现在这样觉得太吃亏了。
我现在合同还没和他们签,说要考虑几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