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拆西甘河村。
具体拆迁方案参考西安城中村拆迁政策。因为三星项目是西安政府免费提供土地,所以不要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太高期望。
方案(一)“货币+房屋”
1、拆迁计户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产权计户单位,即“一证一户”。
2、被拆迁人的原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按照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按照被拆迁人每户参与集体财务分配的农业人口数,每人无偿安置多层楼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4、按照被拆迁人每户参与集体财务分配的农业人口数,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给每人15万元【15万元中包括:养老保险4.4万元、医疗保险4.0万元、生活预留地及村庄剩余土地补偿费5.74万元、公共及配套设施补偿费5000元、18个月的过渡费3600元,合计15万元。】的货币安置补助费。
5、安置房屋的用地面积在原村庄用地面积中扣除。
6、对于放弃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1500元 每平方米的价格向被拆迁人补偿,每人补偿4.5万元。又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7、被拆迁人按照本方案进行拆迁安置后,原生活依托地和原村庄用地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依法征用(补偿已计入货币安置费)。原村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不再补偿。
方案(二)“房 屋”方案:
1、拆迁计户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产权计户单位,即“一证一户”。
2、安置形式:一律上楼安置。
3、安置标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农户最多为310平方米,祖遗居户最多为150平方米;以户为单位的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无论多少,农户安置建筑面积在155平方米以内者互不找差价,156—310平方按照房屋建安成本680元/平方又被拆迁人承担; 祖遗居户安置面积在150平方米以内者互不找差价。
4、安置房屋的用地面积在原村庄用地面积中扣除。
5选择此方案的被拆迁人,其生活依托地按照货币补偿每位农业人口5.0万元,补偿后的生活依托地由拆迁人收回,在征地时按补偿农业人口数从总生活依托面积中扣除。
同时安置被拆村民的房屋还要在雁政发(2004)75号文件,雁政发(2003)26号文件确定的安置房屋价格的基础上补交差价,具体标准为:(1)选择“货币+房屋”方案的每人30㎡暂不补差价,待村民经济好转时再补,剩余安置面积在原多层安置方案的基础上每平米补交300元;(2)选择“房屋”安置方案的每平米补差价300元,剩余安置面积在原多层安置方案的基础上每平米补交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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