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
拓展资料:
员工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第一、员工本人不是真的想离职,只是想抱怨和投诉。第二、员工真的想离职,因为自身的或者工厂的原因造成的。第三、工厂主管不想要的员工,被迫离职。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根据在单位的服务时间,可以提出经济赔偿,通常是2N+1的模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在正式录用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2-02-21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辞职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日通知。如果是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
第4个回答 2012-04-30
试用期内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超过试用期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二者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都先要办好工作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