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可以超出道路红线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施工现场的围墙砌筑设置和相关费用需要由乙方(施工的总包方)承担。但是设置硬质永久性围墙的需要甲方(建设方)付费。
   设置建筑临时施工围墙的目的是文明施工的必要条件,亦可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出工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三通一平”具体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 平整,并且要求施工区域应形成封闭施工,所以必须把建设临时围挡作为进场施工地的前提条件。
   根据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的进场登记制度的要求。施工的总包方需要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设计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材质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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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9
看你这三条线是不是同一个范围了,围墙是哪个都不能突破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2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4.2.3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第2个回答  2012-04-30
不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