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出院后我向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自行去做了工伤鉴定。公司实际运营地点在本地的一家县区,但公司挂的名头是XX市XX公司,工商执照也都是在市工商局办理的,于是前段时间我直接向市劳动仲裁申请开庭,公司没有来人,仲裁缺席裁决,做了认定,并将认定书送达公司。
公司没有回应赔偿问题,本来我家是计划在市法院进行起诉的,但还没有进行到这一步,可刚刚县法院给我来电话,说公司在县法院起诉我,让我明天去县级法院提交材料?电话里对方的意思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
然后对方还云里雾里的套我话,问我具体出事时间,肇事方赔偿等问题。
我没太搞明白,如果公司因为工伤问题起诉我,有什么理由起诉呢?不是应该我起诉他们才对吗?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