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直线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来确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法律法规,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法规未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受誉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誉年限确定。
3、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4、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限平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销费
无形资产摊销直线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
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它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
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计提折旧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所取得的残余价值收入和支付的各项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收入即是指固定资产清理时剩下的残料或零部件等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是指清理固定资产时发生的耗费。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净残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平均年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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