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卖房,已经收完全款80万,因房产证问题卖不了了,现在要退还买主80万全款,并赔偿全款的20%,合同签的是我朋友单方违约退全款,再陪全款20%的违约金,现在买方不同意按合同办,非要除了退还全款并全款赔偿一倍,即要给买方160万,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打官司会怎样判?
另外还有一点,我记得法律规定是赔偿10%,那合同签的是20%有法律效力吗?法院是按10%还是20%判?
请律师和房屋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谢谢两位朋友,
我想再说明一下我的要求:
1、我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准确的法律信息,不是“法律都有规定,按法律规定办就行了”法官可不一定这么判,呵呵!
2、法律法规就不用照搬了,我是要答案和解决办法,不是要看法律法规!土地法规和这件事也没有太大联系
我需要律师和房屋专业人士来解答,不要应该、觉得、常识这些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