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教务系统里面绩点是这样算的:
100分 5.0
95分 4.5....
也就是该科分数减去50后除以10,
然后总的绩点也就是单科绩点乘以该科学分的总和除以总学分算出来的
但是现在要填GPA
GPA是90以上为4然后依次类推么,
为什么我算出来还比学校给的绩点要高?不是一般都会低的么?
比如高数 6学分 79
线代 4学分 96
是应该(6*2+4*4)/(6+4)=2.8么?
GPA就是绩点,没有区别。
GPA是学校给出官方的数据,不要自己算。而且就算自己算你也不可以那么算,虽然你的方法是对的,不过单科的绩点学校规定是多少分就是多少分,有 on 4 scale和on 5 scale的。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拓展资料: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