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24
你这样的人员很多,被除名的人员,以前的工龄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请参照下面的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实行缴纳养老保险之后被除名的,按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计算工龄,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算工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1-27
根据2010年282号文件,完全可以算工龄,而且算,视同交费,只要92年以后自已又交社保了没,如果交了,可以继结在一起办理退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2-19
能按(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吗
第4个回答 2021-12-03
我的情况况和你大致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