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职到现在已经40天了,老板拖欠2个月的工资不给我结算,因为我们没有劳动合同,每次发工资签完字,工资表都在老板手里,如果要去劳动局仲裁的话,没有直接的证据该怎么办.....
没有证据,可以带身份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证据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可以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