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货期 质保期

工业品买卖合同规定产品质保期为12个月,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验收方式:货物到达需方后按国家标准和工业品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在三包期内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工业品买卖合同签订于2010年3月26,合同约定交货期是120天,购买了多个大型工业产品,其中一个产品自2010年8月调试至今经过多次维修仍无法稳定运行,现在需方要求对该产品退货,其赔偿相应损失
问题:这个要求合理吗,非常感谢,急急急

合理的
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
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
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
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
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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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3
不合理! 可以更换! 动机不纯!
更不能提相应赔偿。
假如你去签合同,路上车子坏了,导致合同没有签订。难道可以要求汽车公司陪你损失。显然,汽车公司只能给你维修车子。
第2个回答  2012-09-03
合理的,合同的质保期没过,就要履行三包责任。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