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吵架我动手打了他,他掐我脖子,算不算家庭暴力

昨晚我准备睡觉男朋友在边上打电话,吵到我了,我说小点声,他不听,声音还是很大,加上之前我们有点不开心,我就上去照他胸口狠狠的打了一下,然后他过来掐我脖子几秒钟,又撒开了。然后他让我滚,我觉得心里不得劲,我又上去掐了他脖子2次。事后我们交谈,他说他当时是想让我安静点,我又突然发现他的脖子口处有一道红道,应该是我抓伤的。这样的男人算有家庭暴力么?我俩还能不能相处?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法律普及太差,法盲太多。
反家暴法的6大亮点
一、经常性谩骂恐吓也构成家暴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可以明显地看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换言之,那些经常在家里被打骂的“火巴耳朵”们,也是家暴受害者。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也定义为家庭暴力行为,这样,将为社会力量介入干预相关家庭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二、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在法律上规定,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同居时实施暴力适用反家暴法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追答
  四、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并且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

  五、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受理,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内要做出裁定,是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不发,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做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出,对潜在的加害人可以实现有效威慑,有利于当事人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受害者可以减免诉讼费用

  遭受家暴的一方,往往是家庭中弱势的一方,甚至没有经济能力,这为其诉讼维权增加了困难。

  对此,反家暴法规定,对于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这意味着在起诉时,当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时,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在判决时,即使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没有被全部支持,只要经审理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法院也应当视情形对原告方承担的诉讼费作出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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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其实 这个电话重不重要?很重要的电话你在嚷嚷,我肯定也会向他一样,但是我会到别的地方打电话。他掐住你脖子几秒钟,没有勒疼你,说明他是在阻止你,提示你。但是他不会伤害你,这是肯定的。夫妻之间发生点小事实很正常的。没事的,会更加的和谐的哦。祝小两口越来越快乐,家庭幸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02
您好!这个属于正常激情,主要还是要看你男朋友后续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如果再有就是有问题的,如果今后不在有,可能的确是属于操之过急,但是他这种行为还是不对的,男人不管咋样也不能对自己的女人出手,建议你慎重考虑你们的感情。
第3个回答  2012-09-02
不算 看你问问题 可能会导致异性偶尔的反感 不过 时间长了 状态会改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02
然男朋友不管怎么样。也不能对女孩子还手。当然女孩子也不能一激动就直接掐人家脖子。这样是很容易让男朋友火起来。。两个人冷静下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