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7岁爸骑电动车被车撞了,造成右侧耻骨上下骨骨折,诊断为一个月可简单行走,恢复期间是3到4个月,在医院观察了六天。
因为对方找了个医院的人,所以最后造成没有住院,只是留院观察。也没用多少药,基本是躺了六天 偶尔输个消肿的液,在此期间吃饭,送饭 等等都是我们承担的费用,现在是第八天,肇事者老是因各种原因拖延协商,现在病人已经回家休养了。
对方有车险,我听说误工费,交通费,都可以实报实销,我问一下护理费和营养费应该怎么算啊,现在是家人陪护,而且误工费里没有包含陪床人员的误工。在这六天里有没有伙食补助费呢?应该怎么算?很着急,谢谢了。我是石家庄的。
还有就是,对方老是找借口拖延,两次约定去交管局对方都没有出现,我应该怎么做能限制一下对方,比如至少让对方提不走车等等???
现在是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理住院等手续,只是留院观察,现在已经回到家中了,如果走诉讼的话,会不会败诉。
追答你意思的败诉是什么呢?肯定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只是多或者少的问题。没住院只是留院观察也是有各种收费单据的,要注意复印出来保存好。